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骸骨转卖给郑州某卫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0:09 南方日报

  骸骨转卖给郑州某卫校

  5名罪犯一审分别被判刑8个月至1年3个月

  “墓园127个头骨被盗”追踪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通讯员/肖然)去年9月9日本报B07版曾报道过东莞翠松园和永宁园两墓园127个头骨盗窃案。笔者昨日获悉,东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尸体罪和侮辱尸体罪分别判处5名犯罪分子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

  据法院审理查明,去年8月22日晚,被告人黄×祥、黄×发、黄×双、黄×军连续两三个晚上,窜到东莞市厚街镇永宁园公墓和南城区翠松园公墓共盗得100多个人体颅骨,以及6副完整的人体骸骨。后被告人黄×祥、黄×双将这批人体骸骨运到广西卖给他人,然后再转卖给被告人宋×记。宋×记则将骸骨转卖给河南省郑州市卫生学校进行牟利。据介绍,卖到卫生学校的人体骸骨基本被用来做试验或者人体标本。

  去年9月4日,黄×祥、黄×发、黄×双、黄×军再次携带作案工具窜到翠松园公墓,以同样手法盗得127个人体颅骨和2副人体骸骨时,被巡逻的治安人员当场抓获。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黄×祥、黄×发、黄×双、黄×军以盗窃手段获得尸骨,被判处盗窃尸体罪。被告人宋×记以牟利为目的,将骸骨作为商品进行买卖,其行为是对死者的侮辱,并对死者亲属的感情造成严重伤害,以侮辱尸体罪论处。最终,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到1年3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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