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大招牌看着不舒服”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0:57 北京日报 |
本报讯(记者曾昀)“雅宝路不知什么时候立起了一个不孕不育医院的大招牌,每天晚上我坐车回家的时候从很远就能看见,感觉特别扎眼,简直是一种视觉污染。”一位市民近日向记者反映。 在位于东二环雅宝路的这家不孕不育医院楼下,几位附近的居民谈了自己的看法。“医院挂招牌可以,但字体要适当,我觉得它弄得太大了。”“这一带国家机关和高档写字 楼很多,突然立了这么个广告,与周围环境不相配。”采访的十位居民中,有七位向记者表示:这块大招牌让他们看着不太舒服。事实上,除了不孕不育医院,什么性病专科、内衣、计生用品之类的广告、招牌如今在街头、小区内屡见不鲜。就在一处处违章建筑被拆除、一个个“城中村”被整治的同时,一些谋利的商家却在污染着老百姓的眼睛,更破坏了城市景观。 据了解,目前单位名称牌匾标识的设置不需要得到市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只需遵守去年出台的《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就可以自行设置。尽管该规范对于牌匾设置的位置和大小等均有规定,但从城管部门了解到的信息显示,商家设置的牌匾不少都超大。至于牌匾和广告的内容是否与城市环境相和谐,目前仍缺少明确的界定,存在管理空白。正因如此,才助长了视觉污染的蔓延。 一位广告公司的业内人士表示,从环境方面看,多而无序地张贴此类广告,易给人造成强烈的视觉混乱,污染环境。从伦理道德看,这些广告对老百姓的生活以及青少年身心的健康发展都带来侵害。工商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如果按照现行法规,今后比“不孕不育”之类字眼更令人尴尬的招牌还可能出现。 日前,卫生部发布将暂停发布牛皮癣、癌症、乙型肝炎等医疗广告的规定。而据了解,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二至五环路,机场高速路、北京站、北京西站、亦庄开发区等地的户外广告和牌匾已被纳入今年北京环境整治的重点。通讯员 刘立军摄 新闻时评 广告招牌也应讲公德 毛晓刚 一些矗立于闹市街头的户外广告招牌,已经成为一种“合法的视觉污染”。这些广告招牌,在污染人们视线的同时,也无端破坏了城市景观的和谐,急需予以有效地治理。 为什么出现“合法的视觉污染”?这表明相关政府部门在法律规章上存在空白,在执法管理上存在缺位。许多户外广告招牌的形式或内容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给人们眼球带来“不舒服效应”。如果这样的广告得不到有力规范,必然会助长更多商家或广告业主如此去做,其后果只能是造成对公共利益的极大损害。看来,不能“民不举,官不办”,而应该积极将这些“空白点”纳入规范的管理体系之内。 广告招牌也应讲社会公德。那些“视觉污染”虽然“合法”,却有悖公德,当事人实在应当接受社会的监督、建议,主动回归公众主流的道德规范,否则必将为自己的出格行为付出代价。而广大市民也应怀公德之心,行监督之责,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让这些“合法的视觉污染”无处藏身。 实习编辑:刘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