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工商消协成了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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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1:1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周标李友龙吴尚)如今中奖骗术越来越离谱,甚至披上了“公证”的外衣招摇撞骗,近日,淮南市公证处就揪出了一个这样的“假公证”。 2月21日下午,淮南市的王先生拿着一封印有“三星总公司”的来信到淮南市公证处咨询。信封内除了一张带有刮奖区的宣传单,还有名为“韩鹏”公证员的简易名片。该宣传单称,三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答谢各界朋友的支持与厚爱,继续确立该公司的信誉和地位 ,从全国各经销网络及邮政网络中,选出20万名消费者,举办“幸运消费者大酬宾”活动,并保证,该次活动由公证处、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三部门联合监督、公证。奖品从家庭轿车到三星精美礼品不等。并特别提醒“凡领取标志为(一颗星、二颗星)的客户,另外只需补款480元,即可获赠价值3800元的数码摄像机一部”。同时注明了领奖办法,还声明“按照国家有关条例规定,凡中奖的客户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委托公证费”。但是,就在这样被多家单位“监督、公证”的中奖单上,淮南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却发现,在宣传单上除了盖有“三星集团北京三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印章外,还赫然盖有“山西朔州公证处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专用章”。如此一来,公证处、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便成了一家单位,令人哭笑不得! 此外,信封内“韩鹏”公证员的名片上,此人的身份不仅是公证员居然还是律师,而依据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公证员是不能兼职律师的。 “乍一看这么多的单位公证了,我还以为是真的。”收到这份“大奖”的王先生在公证人员的提示下如梦初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