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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黑恶势力 实现社会治安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1:15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2月22日讯 记者孙春英 中央政法委22日在京召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在讲话时强调,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点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各项社会治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罗干指出,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打黑除恶不仅是一个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对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执政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政法和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把打黑除恶斗争作为控制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保证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罗干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必须统一执法思想,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把严打方针落实到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坚持突出重点,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坚持依法办案,稳、准、狠地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要把打黑除恶与加强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狠狠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向我内部渗透。

  罗干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打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部门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协调,统一打黑除恶的思想和行动,督促政法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的重要部署。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司法行政机关都要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形成对黑恶势力主动进攻、积极防范的态势,确保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

  罗干指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构建打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那些任由黑恶势力发展,不敢打、不愿打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要把打黑除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从源头抓起,从基层抓起。要以打黑除恶带动各类突出治安问题的解决,推进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周永康主持会议。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认真学习领会这次会议精神,统一好思想认识,把握好法律政策,落实好工作措施,建立好长效机制,切实开展好这场专项斗争,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肖扬、贾春旺、许永跃、王胜俊、孙忠同、吴爱英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公安部对重大涉黑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最高检严查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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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监管场所开展深挖余罪活动

  (责任编辑 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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