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后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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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2:24 黑龙江日报 |
本报记者 李健 哈市武先生所在的单位因经济效益不佳决定裁员,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上有几种标准,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和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在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标准按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前 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如企业未正常生产,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经济补偿标准执行。在工龄认定上,一般只计算本单位工龄。如职工以前曾当过知青、参军、在本单位做过临时工(转正前的连续工龄)、本系统内调动、全民所有制职工调动均视为本单位工龄。 在工龄具体计算上,工作时间不足一年或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余下的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均按一年计算。总的来说,工龄只计算到年,而不计算到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