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莫成图书推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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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2:30 生活报 |
初阳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广西第一盗版大案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众多涉案人员被依法惩处。该案“盗印和销售数量之多、所获非法收入之巨、涉及范围之广为全国罕见”。而这个盗印团伙之所以能把盗版做得如此红火,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居然是当地人事、司法这些党政机关的一些工作人员为其服务,帮其推销。 拿着国家工资的党政机关的公职人员为啥会去给盗印团伙当图书推销员?原因很简单,因为可以得到高额的回扣。而盗版团伙为啥想到利用党政机关的公职人员去推销?当然是看中了党政机关在社会上公信力强、权威性高和组织机构严密、网络广泛等资源优势。 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不干本职工作而去发行图书,是典型的不务正业。一不符合国家的规定,二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无证经营和非法经营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发行秩序,而且与合法的个体书店、民营书店、国有图书发行企业争客源、抢市场,是典型的与民争利行为,显然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为民思想背道而驰。不仅如此,党政机关发行图书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易滋生腐败,腐蚀国家公务员。那些收取了回扣的公职人员实际上都在不同程度地触犯党纪国法。 长期以来,国家的公职人员在百姓心中有着极高的威望,他们往往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有这样的认识和责任感,自己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利用自己的权力去为自己或者小团体谋取福利。即便不是为了赚钱,推销图书的行为也反映了一些部门在行使权力时的错位、越位和滥用职权。 依法治国,首先必须是“依法行政”,公职人员“兼职”推销员的闹剧该收场了。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