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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判决两起口岸走私废电瓶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3:12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23日电(陈树辉、肖强滨)满洲里口岸近期查获两起走私废电瓶案件,日前,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中国籍走私分子宋友、杨永和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一万元,判处俄罗斯籍走私分子加涅耶夫驱逐出境,罚金五千元。

  据满洲里海关缉私案件审理人员介绍,这三人相继在中俄满洲里公路口岸和中蒙阿日哈沙特口岸走私报废的车用铅酸蓄电池(废电瓶)达34.74吨之多。宋友长期在俄罗斯博尔

贾市收购废电瓶,伺机运进国内。2005年4月18日,宋友与俄籍卡车司机加涅耶夫串通,将废电瓶藏匿在进口的废钢下,准备经满洲里公路口岸入境,当日被满洲里海关查获,走私分子当场被抓获。

  2005年4月30日,杨永和在中蒙阿日哈沙特口岸从蒙古国走私分子手中购买了大批废电瓶及废钢,预谋通过夹藏的方式运进国内。入境后,在杨永和对走私废电瓶进行转卖、运输过程中被满洲里海关缉私局查获。

  废铅酸蓄电池内含有大量的铅、镍、汞等金属及硫酸,其分解出的重金属和有毒废液对环境、人类健康危害极大。废铅酸蓄电池已经被我国明确列入“固体废物”名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规定禁止进口的货物。但走私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将境外废电瓶偷运进境,私自拆解,取走其中的镍、铅等金属,随后将废液废渣随意抛弃,对境内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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