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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还贷,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一公路收费站年入账649万元,只还贷31万元,还贷时间需要75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3:3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广州消息一个贷款建设的路桥项目,收费站一年收费649万元,却只还贷31万元,预计全部还完贷款竟然要756年!这等荒唐事就发生在广东省河源市江面收费站。

  2月21日,广东省政协委员王则楚在政协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言,要加强对非经营性公路的收费监管,杜绝地方政府将收费站当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家“银行”。

  从2004年11月开始实行的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如果仍然举债,则由政府来还,必须停止收费。对此,王则楚说,对于收费达到15年而未还清贷款的收费公路,也应按国务院规定停止收费,其债务应由政府偿还。

  广东省交通厅、财政厅等部门在2005年年底联合发布的《公路收费站年限公告》中显示,在全省74个收费站中,预测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占45%,有6个还贷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要756年。

  公告显示,每个收费站的还贷金额差异很大。以同一地方为例,韶关的坪石收费站2004年全年收入374万元,而还贷支出达到266万元,也就是说该站把总收入的71%都用作还贷。而韶关的华溪收费站去年收入465万元,但还贷支出仅为42万元,只占总收入的9%。而预计收费年限最长的河源江面收费站,去年收入649万元,但只还贷31万元,只占总收入的5%。可以看到,有的收费站还贷年限过长并不是收入来源的问题。如果把大部分收入用于还贷,他们的还贷年限就可缩短,如果只投入小部分还贷,还贷年限想不长都难。

  王则楚建议,应组成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参加的“广东省非经营性路桥管理协会”,对全省“政府还贷公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对委托代为收费的收费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牌,定期及时公告收费的收入、成本、还贷款项、预测还贷期等,接受社会监督。Y(杨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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