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在沪招生约10.2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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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4:23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钱滢瓅通讯员丁良)市教委昨天公布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2006年秋季本市普通高校在沪招生计划约10.21万人,其中本科约4.96万人,高职、专科约5.25万人。今秋上海高考与往年不同,不再分设“上海卷”和“全国卷”,所有在沪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参加2006年6月份的统一考试。考试类别与科目为: 报考类别科目设置 本科3+综合+1 高职、专科3+综合 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基础课,外语设有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数学分文史类试卷和理工农医类试卷。 “综合”,指“综合能力测试”,是在6门高中课程(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基础上,以高中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依据,考查考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应用的能力。 “1”,指的是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课程中的一门。文科考生可在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一门;理科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门。2006年仍沿用往年方法,在考试评分后,按文、理两类分别进行相关课程之间的成绩调整,并以调整分计算“3+综合+1”的总分。 在沪报考对象: ■持有上海市户籍的本市高中阶段毕业生; ■持有上海市户籍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含本市引进人才子女、转业和退伍军人子女、干部调动子女、大小洋山职工子女); ■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的本市高中阶段毕业生,以及蓝印户口转为上海市户籍的高中阶段毕业生; ■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者的子女,本市高中阶段毕业,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考生报考时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和民办高校、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 ■上海市户籍,在本市初中毕业后去外省市就读的高中阶段毕业返沪考生; ■本市寄宿制高中计划内录取的外地生源应届和2005届毕业生; ■本市“三校”(中职、中专、技校)计划内招收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父母一方是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和知青,考生是至少从高一开始在沪借读的高中阶段毕业生。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 ■父母双方长期在沪工作,其单位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为政策照顾范围的,考生是至少从高一开始在上海借读的高中阶段毕业生。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 ■父母一方是从上海派入无锡华东疗养院的职工,考生户口属华东疗养院无锡市集体户口,高中阶段毕业。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 ■父母双方是经上海市政府批准的外地在沪企业、单位等在沪工作的职工,考生是在沪借读的高中阶段毕业生。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由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出具证明); ■梅山、大屯、鲁中等本市小三线单位职工子女; ■其他特殊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