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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病别服药,病好就停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5:00 海峡网-厦门晚报

  《八成人随意使用抗菌药》后续

  市药监局介绍:去年我市药品不良反应582例,人均全省第一

  本报讯(记者 王蔚然 通讯员 陈震洲) 记者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去年厦门发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有582例,其中超过20%的药品不良反应属于新的、严重的药品

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轻则恶心、呕吐、过敏,重则威胁生命。据市药监局副局长叶飞云介绍,目前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在医院的临床使用中发现的,我省监测到药品不良反应在全国排名第二,而我市的人均不良反应比例在省内居第一位。

  据统计,2003年我市共报告药品不良反应12例,2004年为108例,而去年达到582例。叶副局长指出,这一数字的增长,并不意味着以往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比较少,而是说明现在药品监测体系更完善。

  叶副局长强调,是药三分毒,服用所有的药品都会产生一些这个那个副作用,所以没有病最好不要服药,病好要马上停药。有些人认为只有假药、质量不合格的劣药才会引起不良反应,这是错误的观念。各种药品都可能产生不良反应,老药相对来讲会安全一点,一些新药,临床时间还短,考察面还不够长,可能不良反应会多一些。

  如果用药时出现了不良反应怎么办?叶副局长建议首先要停药,接着要报告主治医生,由医院向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咨询市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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