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独生子女费、书报洗理等4费将免征个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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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5:55 华夏经纬网 |
新华网北京2月22日专电 托儿补助费、独生子女费、书报费、洗理费这四项费用,也将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扣除,即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额提高到1600元之后,市民实际享受到的个税起征点还要更高。在1600元之外,国家规定的“四金”,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而且,托 儿补助费、独生子女费、书报费、洗理费等这四项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也是可以免税的。关于这四项费用,北京市财政有固定的费用标准,标准大致在一百多元。对于住房公积金中个人按比例交纳的部分,也可以税前扣除。一般来说,企事业单位个人交纳公积金的比例为个人工资部分的8%至10%左右。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以及国家规定的院士津贴等也都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但是,个人由于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各种收入补贴,则都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