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不修“农民不需要和不愿意修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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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6:10 新华网 |
新华网西安2月23日电(记者石志勇)“要尊重农民的选择,不修农民不需要和不愿意修的路,不搞强行摊派和集资,决不能增加农民的负担”。陕西省交通厅厅长曹森谈到农村公路建设时这样说。在“十一五”期间,陕西每年将建设1万公里通村公路,“不修农民不需要和不愿意修的路”将成为修路的重要根据。 根据省交通厅的最新规划,陕西省农村公路总里程将达到11.5万公里。在今后五年 内,每年将安排建设不少于1万公里的通村沥青路或水泥路。为此,陕西省交通厅将对达到一定标准的乡村公路建设给予补助,同时配套完善山区农村公路排水防护设施,提高抗灾能力,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曹森说,在修建农村公路时,要依法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自愿出工投劳,合法筹集建设资金。要尊重农民的选择,不修农民不需要和不愿意修的路。农村公路的设计、建设、养护和管理,要按照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修实用之路、安全之路、资源节约之路。在公路建设中不搞大改线、大拆迁,保护沿线农民利益。注重环境保护和节约用地,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资源,合理利用土源,不得滥挖滥采,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完) 陕西:“十一五”每年新增通村公路一万公里 地处西部的农业大省陕西,将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十一五”期间的交通建设重点,每年计划新增通村公路1万公里,以改善农民的出行条件。 "十一五"新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 实现村村通 从今天召开的“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加快推进“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建设,县乡公路五年增加30多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基本实现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路或水泥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