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小学高级教师比例东西部相差12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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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22:21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2月23日电(记者吕诺)2004年,全国农村小学高级教师的比例为35.9%,农村初中一级及以上职务教师的比例为32.3%,分别比城市低8.9和14.5个百分点。小学高级教师的比例、初中一级及以上职务教师的比例,东、西部地区都相差12个百分点。 这是国家教育督导团23日发布的《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中显示的。报告表明,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的中级及以上职务教师比例,城乡间、地区间、省域内差距较大。根据国 家教育督导团的专项督导检查,目前部分地区农村学校教师不足,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严重,校际之间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报告显示,2004年各省份初中一级及以上教师比例农村普遍低于城市,有27个省超过10个百分点。城乡差距较大且农村初中一级及以上教师比例较低的省份有浙江、北京、山西、重庆。绝大多数省份初中一级及以上职务的教师比例县际差距更大,有28个省份超过20个百分点,其中有16个省份超过30个百分点。 报告表明,我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城乡间、地区间差距在缩小。2002年至2004年,全国农村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从96.7%提高到97.8%,城乡差距从2.2个百分点缩小为1.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从95.4%提高97.0%,与东部地区的差距由3个百分点缩小到2个百分点;中部与东部地区缩小到1个百分点左右。 报告表明,省域内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的城乡差距和县际差距已经较小,初中教师的城乡差距也较小,但县际差距仍较为明显。2002年至2004年,广东、广西、山西等15个省份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的县际差距缩小了5个百分点以上,陕西、贵州和青海缩小了9个百分点左右,且最低组的县教师学历合格率平均从70%左右提高到80%以上。2004年,有13个省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的县际差距在10个百分点以下,其中上海和北京县际差距最小,均在3个百分点之内,其最低组的县平均水平已达96%以上;浙江和吉林的县际差距均在5个百分点左右,其最低组的县平均水平达到94%。(完)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