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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好事还要出钱善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0:00 东南早报

  故事概要:张老汉打鱼时打到一具尸体。他把打上来的鱼放生,把尸体载了回来。根据村里的风俗,谁捞到尸体谁要出钱处理,为此已经垫付4000元的张老汉觉得有点冤。

  早报讯(实习记者林开平记者谢伟端)前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正在惠安崇武海域打鱼的张老汉,装载着满船的鱼儿高高兴兴准备回去,不料,在他收最后一网时,捞上的却是一具尸体。

  张老汉回忆说,死者是一个男的,“当时我的内心真的非常矛盾,船已经装满了打捞的鱼,突然捞到一具无名的尸体,我不知道要怎么办?把尸体扔到海里去,尸体腐烂发臭,良心过不去。”张老汉说,考虑再三,他把打捞上来价值大约2000多元的鱼倒到了海里,载着尸体回到崇武海岸。

  把尸体放在崇武海岸后,张老汉向当地的大村领导干部汇报了这一情况。张老汉说,当地领导建议他先垫付处理尸体的费用。其中包括叫人来抬尸体1000元,送到火葬场火葬押金3000元,如果无人认尸,最后真正实行火化并把骨灰安葬的话,总共就要花费5000多元。“我都50多岁了,这么多钱到哪里去要啊?”张老汉无奈地说。但是,尸体放在海边不雅观,况且会发臭,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他最后向父亲和弟弟借了4000多元,“抬尸体给了1000元,给惠安火葬场火化押金3000元,我还保存着发票。”

  张老汉说,“我希望有人来认领尸体,这4000多元真不该是我出啊,我是助人为乐才把尸体捞上来的,如果这钱还要由我来出,那么以后有人碰到这种情况,还有谁敢把尸体带回去安葬啊!”

  说者费用只是先垫付

  公安部门已介入

  记者随后向崇武大村支部书记求证此事。“我们已经发布寻找尸体主人的启事了。”他说,3000元是押金,叫人抬尸体的1000元费用是张老汉自愿要出的。按当地的风俗习惯,如有渔民碰到这种情况应该由渔民先垫付这一笔费用,有尸体主人来认领的时候,再由尸体的主人出这笔费用。倘若一星期以后没人认领尸体,他们将报告惠安县公安局,由惠安县公安局开证明认定为无名死尸,到时候火化的费用也会减少很多。

  惠安崇武边防派出所的杨教导员说,他们已把死者的情况上报给了惠安县公安局,上级已派法医来检查了。另一方面,他们已经在网上发布了协助调查通报,寻找死者的家属,现在尸体还安放在惠安县殡仪馆内,希望死者家属来认领尸体。

  对于此事,早报法律顾问林晓阳律师认为,张老汉把尸体捞上来已经是出于社会公德、人道主义考虑了。从法律角度来说,张老汉没有承担处理尸体费用的义务,处理尸体的费用应该由国家来出,他建议张老汉向当地的民政部门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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