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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办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0:04 新晚报

  编辑同志:

  我家住香坊区六顺街,我女儿与其丈夫离婚后精神受到打击,得了精神分裂症。我女儿没有工作单位,孩子的爸爸每月只给孩子100元抚养费。100元钱根本不够我女儿和孩子生活的费用。我把女儿和孩子接到家里住,但我家的生活也挺困难,不知像我女儿这种情况能否办理低保。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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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坊区民政局低保救济科的同志答复说,如果王女士的女儿不能独立生活,丧失了劳动能力,本人又没有单位,而且与其一起生活的父母等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也不足200元,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在社区申请办理低保。有关部门核实后,若情况属实,会予以批准。本报记者 康福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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