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差并不必然说明银行资金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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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1:49 东方早报 |
文 程实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单雪菱 中国人民银行2月21日发布的2005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2005年末我国金融机构存差达到9.2万亿元,占存款余额的32%。较大的存差数字引起了部分人的担忧,在将存款大于贷款等价为资金闲置之后,忧心者顺理成章地把存差视为中国银行业的“顽症”,并开出了一系列降低存差的特别药方。实际上,这些担忧绝对是杞人忧天式的庸人自 扰,因为存差根本不是病,从历史渊源看,存差的存在是必然的。存差这个概念渊源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中,当时我国没有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之分,银行的业务也主要是存贷款。而现在我国的银行已经有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之分,银行业务也超出了存贷款的范围,账户平衡不是存贷款和现金所能涵盖得了的,所以存差和贷差的概念本身已经有些过时。 对商业银行来说,现在是现金(包括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发行决定存贷差额。因为商业银行只有获得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表现为在中央银行账户上的存款和自己的库存现金之后,才能开始信用创造活动。并且商业银行一定要在整个业务活动中,将存款人的现金提取控制在其所拥有的现金(包括在中央银行账户上存款)范围之内,否则它就有破产倒闭之虞。这种机制意味着商业银行的贷款永远只能是其存款的一部分,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只会是存差,而货币供给大于存款回流的贷差只能由中央银行来承担,也就是所有的商业银行都是存差,只有中央银行一家是贷差。 在金融体系发生制度性变革的基础上,存差的普遍存在表明了我国银行业专业化、国际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相对于我国银行过去可以发生贷差而言,普遍的存差是历史的进步。在充分肯定存差积极意义的基础上,才可以进一步讨论这种存差是否过多。 商业银行的存差仅仅是将存款与贷款进行比较得出的净额,它并不必然地说明银行的资金闲置,除了贷款以外,银行存款还可以用于其他方面。购买国债等有价证券、换入外汇资产、存入中央银行和现金保存备付都是银行存款的使用方式。1995年,我国商业银行有价证券及投资占资金运用比例仅为5.7%,但到2005年这一数字已升至26.1%,如果再加上央行规定的法定存款准备及各金融机构的备付现金增加,存差显然没有简单计算下那么巨大得吓人,所谓资金闲置问题也并没有像存差数据所反映的那样突出。而且,在我国目前的银行体制下,存差和贷款增加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存差的扩大并不意味着金融部门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减弱,衡量商业银行放贷和货币扩张能力的是超额储备的持有和补充,从这种意义上看,存差本身并没有包含过多的经济运行含义。所以,对待存差,我们要保持一个理性、客观、专业的审慎姿态,绝不能想当然地将存差理解为经济顽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