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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怎么收先听业户说 我市首次推出阳光定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2:19 青岛新闻网

  早报财经专讯昨天上午,崂山工商分局在好一家国际家居广场举行“阳光定费”听证会,就如何收取管理费的问题,听取辖区业户意见。据介绍,这种形式在青岛还是第一次。

  业户首次参与定费

  根据国家规定,工商部门可在业户营业额的0.8%至1.6%之间,收取工商管理费。

但由于不同业户不同时期的营业额都不同,管理费比较难以核定。为避免定费的随意性,崂山工商部门决定在经营业户比较集中的好一家国际家居广场召开听证会,征求业户意见,让业户参与定费。

  “让业户参与定费,这在工商部门还是第一次。”据崂山工商分局市场科刘林泽科长介绍。

  别只看业户经营面积

  “我们的营业额怎么定?”听证会一开始,经营门业的崔先生第一个发问。工商人员告诉崔先生,他们将根据业户销售发票、流水账及进货单据计算营业额,并以这个为根据收费,如果经营者效益不好,工商部门还将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为业户减轻包袱。

  一名家具经销商在听证会上提出,工商部门收取管理费出了看营业额外,有时还根据业户商场面积大小做决定,他认为这样家具业户因为商品本身体积大,在交费时吃亏。

  今后还将继续听证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得知,这种形式在青岛是崂山工商部门首创,经他们批准实施,是否在全市推广还未确定。崂山工商部门今后将在新市场开业,或年初年末管理费有调整时,继续推行听证的办法,听取业户意见。

  (记者 段海鹰 通讯员 孙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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