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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破假警察敲诈卖淫女骗技 四男子为泄愤打死"董警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4:25 东方网

  四名男子识破了骗钱抓卖淫女的假警察董某,可他们没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却将他围殴致死。昨天,参与打死假警察的谢某、姜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被嘉定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市检二分院。

  现年28岁的姜某是湖南来沪人员,靠妻子卖淫为生。去年10月29日晚18时30分许,姜妻在江桥镇建新路路边招嫖时遇到男子董某,对方称要嫖宿。没想到刚带董某来到暂住处

,对方即拿出手铐、警官证表明“警察”身份,以卖淫为由罚款5000元。姜某闻讯赶来与董“警官”协商私了,并向董某支付800元。嗣后,姜某因对董某的身份生疑,遂携带砍刀与同乡谢某、江某、殷某等人尾随其至江桥镇曹安路建新路路口欲予以确认。董某见多人尾随,心虚拔出手枪威胁四人走开。谢某等人则上前抢夺手枪,结果发现手枪系塑料玩具,立即意识到董某是假冒警察。结果,他们一拥而上,采用刀砍、踢打等方式进行报复,致其因两侧股动脉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经侦查,公安机关将在逃的谢某等四人抓获归案。

  检察官认为,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行为人冒充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案中的被害人董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但遗憾的是已识破董某为假警察的姜某、谢某等人,本应将董某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他们为泄私愤而采取了打人甚至用刀砍、刺人的方式,最后造成董某死亡,使自己踏进了犯罪的深渊,从被害人转为被告人,这是一个法盲的惨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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