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安部:严禁协勤人员穿警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6:4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公安部23日出台了《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指出所队执法主体必须是取得执法资格的在职民警,严禁协勤辅助人员穿着制式警服、佩戴警用标志或相仿服装标志,严禁其从事执法活动。

  要建立警力下沉的工作机制,所队实有警力原则上要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85%以上。所队领导干部由本级公安机关任免,由公安机关提名呈报;担任所队长和政治教导员

必须是中共党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并经省级或地级公安机关任职培训合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