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为何不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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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6:4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我们是新乡市红旗区关堤乡张八寨村村民。《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就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然而,关堤乡政府不仅在农民承包期内非法调整我村村民承包的耕地,而且还拒绝给村民发放承包经营权证。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向村委会索要承包经营权证,村委会也曾多次向关堤乡农业经营部门反映,去找乡长咨询。乡长说,农牧局根本没有下发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我们又找农牧局,农牧局说,关堤乡政府早就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领走了。 后来,我们才知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直存放在乡农经站,希望媒体能为我们呼吁一下,使我们早日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