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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蝇利狂割电缆判重刑悔恨终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6:4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淮滨县芦集乡梁某、李某二人在淮滨、潢川、息县境内疯狂作案15起,盗割电缆线6000多米,造成经济损失8万余元。日前,梁某、李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淮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被告人梁某、李某伙同他人多次携带自制的梯子、卡钳、菜刀、钢锯等作案工具,在淮滨、潢川、息县三县十几个乡镇,趁夜晚无人之机,盗割淮滨县网通公司、潢川县网通公司、息县网通公司架设的通信电缆线。其中梁某参与15起,李某参与13起。梁某、李某等人将盗割的电缆线低价卖给信阳市河区一废品收购站

,得赃款6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割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线,价值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二被告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上述判决。⑩7

  学峰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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