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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农民扛着锄头坐电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7:48 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看到一些地方建了十几层或者二十几层的高楼,农民坐电梯上下楼,拿着镰刀、锄头,很不方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2月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农民的居住条件要体现农业特色、农村特色,要方便农民生产生活。所以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让农民得到实惠,如果新房建完了很漂亮却不方便,农民不会满意。(据新华社2月22日电)

  新农村建设成了造“花瓶”运动,实在是匪夷所思。据报道,某地一位领导谈到,当地准备投入逾亿元资金,把靠近中心城市的一个县作为建设新农村的试点。无独有偶,有一些市县的领导在落实新农村建设工作时,也有意选取那些距离城市不远的郊区乡镇,或者交通便利、发展现状较好的村屯,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支持,要将其打造成新农村建设的“样板”。值得拷问的是,用特殊帮扶及外力堆起来的“花瓶”,有多少普遍推广的价值?最终能否逃脱中看不中用的悲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要使整个农村的经济社会得到大的发展,使全体农民共享经济社会进步的胜利果实。检验一个地方建设新农村的成效,不能看当地打造了多少个这样的“样板”,而要看是否扎扎实实从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事情着手,并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

  积贫积弱的农村和尽享改革果实的城市相比,落后的方面很多,到底先从哪方面入手,要有个轻重缓急。我们必须直面客观的现实,现在的城乡差距短期内还难以完全消除。除了经济收入差距之外,诸如教育、卫生、文化等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农村和城市之间也存在着巨大差别。现在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宗旨就是要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这种发展差距,要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公平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眼下最迫切最紧要的发展方向是,加快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而不是大搞特搞这样那样的“样板”。

  就事论事,有些地方提出建设农村的小社区,把一些村合并到一起,难免涉及农民要搬家、老房子要拆掉建新房。这里暂且不论现时有没有这样的经济条件,也不问农民会不会因此受到财产方面的损失,即便有坚实的经济支撑,也不能搞一刀切强制推行,还要考虑到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事实情况是,依照法律规定审批给农民长期使用的宅基地,以及宅基地附近的承包地,靠简单的整合与调度是很难理顺产权归属的,这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既然是新农村建设,建设的重点就应该还是农村,应该立足当下农村的实际,应该从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入手,先做哪些,后做哪些,怎样规划,如何布局,要和农民进行充分的协商,而不能靠强迫命令的办法。这就要求不能搞包办代替,而是要引导扶持。很难想像,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农民的主体地位将如何体现,新农村建设最终会走向何处。这也就提出了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切实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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