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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立功”使死刑犯改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8:2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2月23日讯(记者 林莹)帮助嫌犯伪造“立功”从死刑被改判死缓,帮助数名罪犯隐瞒真相减少刑罚。几年来,身为执法者的原昌江看守所所长陈贞贤屡屡挑衅法律的“尊严”。近日在众人瞩目中,东方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陈贞贤因徇私舞弊减刑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为死刑犯报功改为死缓

  2005年10月23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对陈贞贤进行指控,该案于去年11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东方法院经审理只认定了其徇私舞弊减刑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法院查明,2002年4月26日,被羁押在昌江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魏伟因被宣布逮捕后,他的妻子准备带着孩子离开他。这让魏伟产生了轻生念头。

  当天晚上22时,魏伟将自己的一条迷彩裤的裤筒撕开并打好结,然后坐在监仓的地板上。值班干警韩某发现了魏伟的异常行为后,便通知保安员钟某一起赶往监仓将魏伟带出。同年4月30日,魏伟收到他人传入监仓的纸条,叫他假自杀便可以回家。当天晚上24时左右,魏伟将一支肌肉注射液小玻璃瓶取出打破,然后以玻璃割自己的手腕,割了三下划破皮肤流血,因心里害怕和疼痛而哭泣。同监仓的邹海平首先爬起来抓魏伟被割伤的手,同仓罪犯则向值班干警报告。所长陈贞贤没有经过调查魏伟自杀事件的真相,就指使看守所内勤钟某和协助内勤工作的罪犯何英俊为邹海平组织报功材料,还指使在押人员何英俊帮助邹海平、陈江伪造其两人举报魏伟自杀的举报材料,利用职权、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向海南省公安厅监管处为邹海平报请立功并获得批准,并在法官调查邹的立功问题时,将伪造举报材料等提供给法官,使邹海平由一审被判处死刑,而二审认为邹海平有立功表现等理由将邹改判死缓,导致被害人全家不服,四处上访,造成了恶劣影响。

  伪造材料使罪犯获减刑

  法院还查清了陈贞贤的另一犯罪事实。1998年4月20日,羁押在昌江看守所的的杨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看守所服刑的杨某在2000年2月3日获准保外就医半年。就在杨某保外就医期间,陈贞贤在驻所检察人员及看守所干警反对的情况下,指使内勤隐瞒杨某正在保外就医的事实,填写呈请减刑审批表和提请减刑建议书,编造杨某的留所服刑表现。用此方法,杨某在他的帮助下分别获得两次刑期为一年六个月的减刑。此后,陈贞贤用同样的方法多次帮助羁押在看守所的柯某、符某、黄某获得了减刑。

  滥用职权自入牢狱

  法院认为陈贞贤身为看守所所长,为使罪犯杨某等人获得减刑而指使他人弄虚作假、伪造材料,违法为罪犯报请减刑并获得减刑,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同时陈贞贤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间,不正确履行职责,为在押犯伪造立功材料,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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