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案因被告缺席延期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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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8:23 宁夏日报 |
本报讯 昨日,银川出租车司机李建良生平第一次打官司却在法院空等了一场。李建良因不服行政处罚起诉银川市交警支队兴庆一大队一案,原定于23日下午3时在兴庆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可被告银川市交警支队兴庆区一大队代表不知为何没有到庭,法院无奈决定择日再次开庭。 本案原告李建良告诉记者,2005年11月8日8时许,他驾驶着车号为宁AT3385 的出租车由东向西沿银川市解放街行驶到老大楼路口时,被交警一大队民警张力拦下,并以他在几百米以外的羊肉街口十字路口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为由,对他作出罚款150元并扣3分的行政处罚决定。李建良说,他当时是在绿灯闪烁的情况下过十字路口的,自己并没有闯红灯,虽然当场交了罚款,但是拒绝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2005年11月9日,李建良向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申请了行政复议,兴庆区公安分局认为原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李建良不服,将银川市交警支队兴庆一大队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撤销(00027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返还150元罚款和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学习费20元以及因违法行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共计450元。记者在兴庆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看到,来旁听的大都是闻讯赶来的出租车司机,他们都对这种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案件非常关心。由于被告银川市交警支队兴庆一大队直到将近四点还未到庭,法庭决定择日再次开庭。本报将对本案继续关注。(柳文涛 铁志平 陈秀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