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去年党纪处分29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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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8:30 法制日报 |
党风廉政建设追究五大问题 巡视制度为惩治和预防腐败提供保证 任前廉政谈话5570人次 本网桂林2月23日电 记者杜萌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各级检察机关2005年全年立案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255件307人,给予党纪检察纪律处分292人,同比下降15.4%。2005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分省级检察院建立的巡视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检察人员执法作风进一步好转,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治理。 中央纪检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叶青纯在今天的会上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重点抓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两个环节。 叶青纯指出责任追究的重点放在五大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或对上级检察院决定、指示拒不执行的;违反领导干部“六个严禁”规定的;发生重大办案安全事故,造成当事人脱逃、伤残、死亡或刑讯逼供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办案造成冤、错案的;检察机关内部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叶青纯表示,凡发生上述五个方面的问题,在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据悉,2005年检察机关巡视工作成效显著,统计数字表明,检察机关去年共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2631次;进行谈话11090次,其中任前廉政谈话5570人次,诫勉谈话1099人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4868次;对64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有正副检察长183人;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被依纪依法处理,在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中被追究责任的有272人。 (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