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一条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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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8:3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一条鲜活的生命被车轮吞噬,铁路方面表示,只能按“最高300元”的标准对死者家庭进行补偿,其依据是27年前铁路部门的一个《暂行规定》。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个相关法规。在这种语境下,有人还死死抱着含有“革委会”、“反革命分子”、“粮票”等 过气内容的部门规定不放手,将历史垃圾视为救命稻草,这显然不合时宜。来源:《人民日报·华南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