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郁华涉黑犯罪组织案开审第二日——控辩焦点:是不是“黑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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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8:3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昨日,严郁华等十三名被告涉黑犯罪一案进入庭审第二天,庭审也进入了举证、质证阶段。在当天的庭审中,严郁华等人是否属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成为庭审焦点。控辩双方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昨日的庭审,公诉人用了约4个小时的时间来对严郁华等13名被告被控的九宗罪进行举证。由于证人证言及书证较多,公诉人只是一一列举了这些证人证言及书证在卷宗中所在 的位置。这其中,既有龙场镇镇政府出具的严郁华等人祸害一方的举报材料,也有被害人王某被打伤的照片及鉴定书,还有杨寨村村民举报材料及大量的村民证言。对于本案最为敏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问题,公诉人在法庭上引用了几名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其中公诉人指出,杨光华供述称,他与严郁华、文仁祥等各自都带有一帮兄弟,他们相互之间关系也很好。他和严郁华的辈份也比较高,其他人称呼他们为五哥、胖哥。而再下面的兄弟则只能称呼他们为叔。他们几人中,文仁祥负责与公安打交道,严郁华负责经济,他们没有正式的组织名称。王家义的供述称,他想混点名声就把严郁华当老哥。文仁祥供述也称,严郁华等几人的辈份比较高。 蔡定生的供述也指出,杨光华、严郁华等辈份较高,他们是第二辈,各自都带有小弟,有什么事情,严郁华会用电话通知他们。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13名被告人及其律师均认为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中,杨光华的辩护人指出,检察机关列举的证据,显得片面,13名被告人没有明确的分工,没有经济实体。辩护律师认为,这说明被告人之间实际上是一种江湖义气,“有事互相帮忙”而已。 今日,本案将继续审理。 作者:何婷婷 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