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线索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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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8:4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记者张燕 【金陵晚报报道】 你是否在“霸王合同”面前显得很无奈?你是否因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而吃了哑巴亏?你在消费过程中是否遭到商家的欺诈……这些尴尬遭遇,作为一名消费者或多或少都碰到过。在200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本报现面向读者有奖征集3·15新闻线索,请拨打84686545维权热线向我们反映、投诉和举报吧! 一年一度的“3·15”是消费者自己的节日,可一年365天的日常生活中,消费上的尴尬事天天都在发生。这不,“3·15”还没到,本报热线已经成了市民的维权热线:市民张女士在农贸市场买的黑木耳回家后发现有问题;眼镜店把刘小姐的眼镜度数配错了;小区突然冒出两个物业来管理;而外地来宁的李女士在商场买东西结果发现商品质量存在问题……遇到这些消费纠纷确实让人很头疼,不过不要急,给我们打个电话,这些棘手事就放心交给我们记者来处理。 作为新闻媒体,我们有责任曝光黑心商家、揭露消费陷阱、进行消费提示、推动制度健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我们更有责任找出制假的真正主谋。如果在你的身边有这些黑心的厂家,或者你是知情人,也一定要给我们电话,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去除制假“毒瘤”。 或许你还没有掉进商家的消费陷阱,也不是制假知情人,但是像“酒水不得自带”,“开车撞了自家人,保险公司不赔”,“入住率达70%才开通管道煤气”,“公交车不开空调,费用却照收”,“公交IC卡挂失后,因技术原因不能取出余额”,“电表归供电公司所有,有损坏或丢失却要用户负责”等这些“行规”,你绝对是耳熟能详的,尤其在金融、公用事业、房地产、物业管理、通信服务、商业等领域的规定,则让很多人变成一种习惯。这些规定其实就是“霸王合同”,如果你发现典型不平等格式条款或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也可以举报。 此外,今年“3·15”,本报还将举办专题讲座,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欢迎拨打维权热线84686545反映、投诉和举报。线索一经采用,我们即付线索费。(编辑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