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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8:4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建警轩金陵晚报记者秦健

  【金陵晚报报道】 国务院于今年1月18日正式通过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下称《条例》),3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天从建邺警方了解到,针对《条例》里的一些具体化规定,警方已经在所涉及的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3月1日后,对违反《条例》者将坚决处罚。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跟随建邺公安分局民警来到江东路一家歌舞厅,民警当场指出该歌舞厅包间房门玻璃上还有贴画,不足以透明,在其中一个包间,民警发现内部竟然存在“房中房”现象,而根据《条例》,这显然触犯了“透过房门玻璃不得有视线死角”的规定,现场民警一一督促改正。

  据悉,国务院签发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所指的“娱乐场所”仅包括歌舞厅和游戏机室,按照规定,上述场所的出入口及通道必须安装监控探头,录像资料须保存30日。

  建邺警方表示,全区约20家左右的场所都必须达到这一硬性要求,否则要限期整改,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据介绍,《条例》里还有几个新“亮点”,除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外,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同样不得开办或参与经营娱乐场所。

  同时,在娱乐场所开设选址上,《条例》规定了“禁地”,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负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毗连区域。

  另外,《条例》特别提到有几类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及参与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介绍、容留、引诱、强迫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被处以行政拘留的。(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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