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制度将不再一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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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9:05 南方新闻网 |
低保制度将不再一刀切 试行分类救助,用老人退休金养孩子的家庭入低保门槛拟降低 本报讯(记者陈实实习生何志强通讯员陈伟秋文燕媚)凭借退休金供养家庭入低保的门槛拟降低。广州市“一刀切”的低保制度将改革。 在昨日召开的广州市民政工作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上,市民政局局长李维杰介绍,广州市计划对低保制度做进一步改革,试行“分类救助”办法,科学合理地确定多层次的保障标准,将低保金用在“刀刃”上。目前正在制定实施细则。 据悉,政府将按特困人员的劳动能力、致贫原因、困难程度、自救能力确定多层次的保障标准,改变以往所有低保人群“一刀切”的局面(如右)。这将最大限度地发挥救助资金的效益,目前有关部门正制定实施细则。 最后“防线”两大弊端 广州市自1995年开始实施低保制度。低保对象是广州市居(村)民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和个人。然而,这种“一刀切”的低保制度衍生出不少问题。 退休金养孩子目前最突出的是特困人员和退休的父母同住的情况。由于父母退休金也计算为家庭收入,一旦家庭总收入高于低保标准,这种家庭就无法享受低保,退休老父母只好靠退休金辛苦抚养孩子。 低保金养懒人同时,另一些有劳动能力的困难人员担心就业有了收入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宁愿领低保也不想出外干活,政府出低保金“养懒人”。 “分类救助”思路 对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按鼓励就业的政策,实施就业援助; 对靠退休金供养的家庭,在计算其家庭收入时,合理考虑退休人员的正常生活开支,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户; 对患有重大疾病的特困人员,实施临时困难救助; 对“三无”人员(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足额发放低保金等。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