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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医院拟在全省率先实施“一单通”(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9: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核心提示:医院间互不认可检验单,以致病人需要重复检查,这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昨日,记者从在顺德召开的“佛山市2005年卫生工作总结会议”上获悉,佛山市卫生部门拟定的《佛山市医学检查结果通用暂行规定》讨论稿已经正式出台,目前正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根据这一暂行规定,今后佛山市民凡是在二级或以上医院进行检查的一些常规项目的检验结果,均可以实现在佛山市多家医院通用。正式规定预计将在今年3月出台。

  记者同时获悉,江门市卫生局已制定“江门市医院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试点信息化方案”,将在全市选定三家试点医院,建立电子平台,试行“一单通”。市民去医院看病将有望告别重复检查。

  ■文/图记者胡亚平、涂岚、陈治家

  

佛山医院拟在全省率先实施“一单通”(图)

  看病就要做检查,但是转一家医院检查就要重复一遍,也实在让人着恼。

  

佛山医院拟在全省率先实施“一单通”(图)

  捐献者韩炜。

  省内先行

  佛山:拟订暂行规定

  二级及以上医院检验单可通用

  记者了解到,佛山市卫生部门最近拟定的《佛山市医学检查结果通用暂行规定》讨论稿在重复检查这一方面作出了重大突破。根据这一暂行办法,今后市民在佛山市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看病的大部分常规检验单都可以在全市医院范围内通用,目前佛山约有二级以上医院二十余家。这一举措在全省具有先行意义。

  佛山市卫生局医务科负责人刘汉平表示,这些检验项目涵盖了临床常用的绝大部分检验内容,包括血、尿、粪便检验,肝肾检验、血脂血糖、超声波、心电图、脑电图等绝大多数常规检查,甚至包括比较昂贵的CT、MR等项目。刘汉平表示,涵盖这些检查项目,主要是因为这些项目的检查结果通常比较稳定,所以安全性较高,有通用的可能性。

  刘汉平表示,实施“一单通”主要目的还是让老百姓节省不必要的医疗费用,在目前卫生行政部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江门:设立三家定点医院

  建立电子平台共享资源

  据了解,第一阶段试点选定江门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五邑中医院三家医院,病人的检查、检验报告将被集中保存在该市卫生局信息中心,供各医院共享。

  实行电子办公的门诊医生可以在诊室直接查看病人是否做过该项检查,如果做过将不再重做并直接利用原有的检查结果。门诊未启动信息系统的医院,病人在交费时相关人员将会检测卫生局信息是否保存有病人检查记录,若发现该病人有相应检查报告,该项目将不收费,病人也无须再做检查。

  据了解,检查“一单通”的有效实施将通过信息化手段来完成,目前卫生局正在与该市相关产业商讨建立切实可行的信息化平台,未来几月内将会在首批试点的三家医院执行病人检查结果互认,条件成熟时向全市推广。

  实施难点

  ■顾虑:

  共用检验单出事谁负责?

  事实上,尽管社会呼声极大,政府部门有意出台规定保证“一单通”,但是部分医院仍然顾虑重重。针对同一个病人,由于各家医院的检验水平存在差距,如何使各家医院信服对方的检验结果是最大的问题。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同样是二级医院,也会因为检验人员技术、设备的差异、检验结果有所差别,仅靠一张检验单,很可能造成误判,比如有些医院已经采用全自动的设备,可是有些医院还是采用半自动的设备,人工操作;再比如医生水平高低也可能直接影响检验的结果,设备再好也是要人来操作的。如果因为检验单的误差问题出现医疗纠纷,导致责任不清,将加剧医患矛盾。

  他们提出,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据目前现行的医疗事故举证模式,医疗官司中采取的是“举证责任倒置”,这样就意味如果一家医院的检验结果是没有问题,下一家医院按照这个结果处理,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又拿不出作为证据的检验单的话,结果必然是败诉。

  佛山市某医院一名医生向记者举例,有些疾病是无法通过一次检查得出定论的:比如咽喉病,临床中有万分之一的癌症机会,仅仅通过一次检查很难查出来,如果病人真的得了咽喉癌而院方没有检查出来,这对医患双方都是极为不利的。还有一些病症,如血尿等因其病情发展快,几天时间就可能出现新问题,所以有必要随时重新检查。

  ■对策:

  建立检查检验标准体制

  相关人士表示,由于医疗诊断的复杂性,佛山将要实施的“一单通”,需要遵循三条原则:一是不能违反疾病变化规律;二是如果出现症状明显不相符,就要重新检查;三是急诊急救的病人不纳入这个范围。此外,她表示,由于诊断和医生个人意识以及操作有极大关系,因此推行“一单通”也需要逐步实现,不能以牺牲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代价。

  针对医生普遍关注的医疗责任划分问题,佛山市卫生局医务科负责人刘汉平表示,届时暂行办法将对这一部分进行详细规定,包括要求医生在采用他人检验单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注明,确保将来划分医疗责任。其次,她强调,检验单并不是诊断病情的唯一依据,如果医生在病人病症和检验单出现明显出入时,仍然可以征询患者的意见进行再次检查,当然这是要在患者自愿的情况下,并自觉承担由于不愿意复检造成医疗事故的责任,这样也可以免除医生的后顾之忧。此外,为了防止出现误诊情况,佛山市卫生主管部门会定期组织临床检验专家小组去提高二级医院检验科的水平。

  有关负责人则表示,通用检查结果必须解决法律保障与资质确认两个问题。检查、诊断、治疗都必须有依据,也一定要建立专门的检查检验标准体制,在严格的标准下对医院进行资质考核。这种考核又必须是“动态的”,也“不宜放得过开”,这才能保证检查结果的质量。

  存在问题

  重复检查惹人烦

  “看病贵”很大程度上贵在重复检查。一名医疗系统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大小医院“各自为政”:在同一个城市,一种病在不同医院有不同检测标准,同一家医院对同一个标本的检测结果差异极大,甚至不同医院的化验单格式都不统一,各医院只相信自家的检查结果。病人只要转院,几乎所有的检查又得重做一遍……

  案例一:折腾钱

  半月检查费用逾万

  日前,某卫生院院长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曾碰到一个被怀疑患肝癌的病人,因为卫生院的条件有限无法治疗,便介绍病人去了一家大医院。一进医院首先要做的是肝功能五项、DAN、血常规等,住院期间又做了CT例汤、检验套餐、甚至核磁共振。结果这位病人住院一周便因不满意这家医院的治疗条件而要求转到另一家大医院,一住院又是重复一模一样的全套检查,半月下来病人的检查费用就已经过万。

  该院长介绍,因为转院白白多付几千元检查费用的大病号屡见不鲜。

  案例二:耗时间

  重复检查贻误治疗

  记者昨日前往佛山市一家三甲医院进行采访时,遇到了一名对重复检查颇有意见的市民。

  家住桂城的刘女士日前不慎在家中把右手的中指扭伤了。她先来到离家最近的一家区级医院就诊,经过X光片的检查,医生告诉刘女士的手指出现了骨折。当天下午,她又来到了一家大一点的三甲医院,当时,刘女士就拿出显示骨折的X光片给医生看。然而,这家医院的医生仍然坚持让刘女士再重新拍一次X光片。虽然极不情愿,但刘女士还是接受了医生的意见。然而在这家医院拍出的X光片竟然显示她的手指仅是骨裂。

  刘女士说,经过了好几个小时的折腾,整根手指头直都直不起来,怎么可能只是骨裂。最后,医生还是采纳了刘女士原来医院拍的X光片作为诊断依据,按照骨折为她进行治疗。

  经过这一折腾,刘女士说:“明明是同一天在正规医院做的检查,怎么到了别的医院就变成无效的呢?既然无效,为何后来又采用作为诊断依据呢?这样做不仅让我多花了几十元的检查费,更耽误了我治疗的时间。”

  案例三:皮肉之苦

  老人一提胃镜就害怕

  佛山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母亲患有多种慢性病,两年以来曾先后在佛山市多家医院进行过住院治疗。王先生在领母亲看病的过程中发现,各家医院开出的检查和化验项目往往相同,但是每家医院又对别的医院的检查结果互不认可。为此患者多花了许多检查和化验费用不说,还得多遭不少检查的罪,尤其是照胃镜,一提起老人就害怕。

  王先生说,春节前,母亲因身体不适来到佛山市一家医院住院治疗,这期间,分别做了胃镜、肝肾功能等几项检查,由于过节期间老人不愿意住院就回家了。春节后,母亲又因胸闷需要再次入院,由于原来医院的病床没有了,不得不转去另一家医院,入院时他们出示了前一家医院的所有检验资料,但院方还是要求王先生的母亲做几项化验以判断病情。而这些检查同前不久在那家医院做的一模一样,其中由于胃镜让老人上次检查已经吃了很大苦头,而胸透本身对身体有一定伤害,王先生要求这两项不要检了,但医生却表示,如果不在本医院再做一遍检查,很难对患者的病情作出合理判断。听这话王先生心里没底,只好带着母亲又去检查。一听说还要做一次遭罪的胃镜,母亲吓得半死说:“上次做了一次,现在再做没病都得折腾出病来了。”但是,最后老人还是不得不再做一次胃镜。

  同样被重复检验折腾的郭女士告诉记者,重复体检除了钱受罪人也受罪。由于照B超时怀疑有子宫癌,这家三甲医院要求郭女士做活检,就是在子宫内壁取样本进行检验分析,取样本的时候痛得郭女士眼泪都出来了,结果显示没有问题。由于不是大病,郭女士只是去附近的一家小医院准备开点消炎药,但是医生又再次要求她做B超,并说可能有问题,要她再次活检。郭女士一听头都大了,拿出前一家医院的检查结果给医生看,医生只说了一句,有时候大医院也可能会出错的,吓得郭女士不得不再次忍受皮肉之苦。

  各方说法

  病人:越快落实越好

  对于即将试行医院间互认检查结果,记者在医院随机采访了一些病人,几乎所有的人都异口同声地对此表示了赞同,“好事呀,越快落实越好”。病人陈先生表示:“卫生局除了要大力推行这样的有益尝试,同时也要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保障改革落实到位。比方说,对重复检查或变相重复检查的监督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这项新制度较好地落到实处。

  卫生局:个别重复检查病人要理解

  江门市卫生局宋华副局长表示,部分医院担心检查出现误差的问题的确存在,医疗行业本身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任何检查都不可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正确。而当医生对检查结果表示怀疑,可以出具自己的合理意见,这种情况下必要的重复检查是被允许的,也是对病人负责,因此病人要理解。宋副局长同时表示卫生局今后将会不断探讨并完善相关对策配套措施。

  城市链接·南京

  据了解,南京试点中在保证安全的大原则下,互认的项目包括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与临床检验结果,主要有四大类,认可的方法也不相同。

  第一类: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根据客观检查结果(片子、图像)出具诊断报告的,包括普通放射摄片(含CR、DR)、CT、MRI、核医学成像(PET、SPECT)。

  认可方法:对第一类检查项目,只要患者能提供检查部位正确、全面、质量较好的客观检查结果(片子、图像),各医院间应相互认可。

  第二类: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要根据检查过程中的动态观察出具诊断报告的,或者诊断报告与检查过程密切相关的,包括放射造影检查(含DSA)、超声检查、其他影像检查(心电图、动态心电图、脑电图、脑血流图、肌电图等)。

  认可方法:对第二类检查、检验项目,影响其结果的因素较多,其结果的认可由接诊临床医师确定,如检查、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相符合,能满足诊疗需要,则一般不再复查。

  第三类:临床检验类项目,只能出具检验报告,不能提供客观结果,包括部分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的检验项目。

  认可方法:对第三类检验项目,因结果相对稳定,在相应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第四类:其他稳定性较差的临床检验类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等。

  认可方法:对第四类检查、检验项目,影响其结果的因素较多。其结果的认可由接诊临床医师确定,如检查、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相符合,能满足诊疗需要,则一般不再复查。

  专家:应执行严格准入制

  省卫生厅党委办吴子刚主任表示,互认结果的做法值得肯定,但操作起来比较棘手,如果哪家医院出了1%的差错,落在某个病人身上他就要承担100%的后果,这样引起医疗纠纷责任到底如何分清,相关部门必须拟定一个标准,这其中包括检查医师资格认证、医疗器械的质量认证、检查试剂用量等,都需要以法规来进行规定。这样,医院即使打起医疗官司也有据可依。

  江门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医学检查检验将执行严格准入制,对被纳入互认结果的医院的检查设备,技术情况将进行定期考核和检查,以确保共享的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卫生行政部门正在讨论建立长效机制和相应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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