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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困难人群拟试行“分类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9:4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通讯员/陈伟秋文燕媚)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广州市民政工作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上获悉,广州市将试行“分类救助”:按特困人员的劳动能力、致贫原因、困难程度、自救能力确定多层次保障标准,改变以往所有低保人群“一刀切”的局面,最大限度发挥救助资金的效益。据悉,目前有关部门正研究实施细则。

  低保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后一道保护线”,令广州20多万人受益。但由

于目前对所有符合低保标准的个人及家庭实施“一刀切”的制度,因此衍生不少弊端。

  例如,特困人员和退休的父母同住,父母退休金也计算为家庭收入,一旦家庭总收入高于低保标准,这种家庭就无法享受低保,退休老父母只好靠退休金扶养全家。如老人有病需就医,全家的经济情况立即捉襟见肘。

  记者从昨天的会上获悉,广州市计划对低保制度作进一步改革,试行“分类救助”,改变以往所有低保人群“一刀切”的局面,最大限度发挥救助资金的效益,也就是要将低保金用在“刀刃”上。

  据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维杰介绍,“分类救助”根据特困人员不同的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多层次的保障标准,拟按以下思路实行改革:对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按鼓励就业的政策,实施就业援助;对靠离退休金供养的家庭,在计算其家庭收入时,合理考虑退休人员的正常生活开支,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户;对患有重大疾病的特困人员,实施临时困难救助;对“三无”人员(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足额发放低保金等。

  据悉,分类救助的实施细则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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