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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可享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9:50 南方日报

  深拟恢复劳动关系调委会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可享优惠

  年内95%街道设相关协调组织

  本报讯(记者/黄伟)“为维护城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我们拟请求市政府恢复深圳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设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51个街道的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组建率年内将达95%,部分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试点。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相关人士介绍,调委会2002年8月成立,因机构精简,于去年被取消。上述人士透露,新调委会将参照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来决定人员构成,具体为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企业联合会三部门的相关人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记者从昨日举行的深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会议获悉,深圳各区、市保税区管理局、各大工业区拟选择1个工业园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试点工作。

  创建标准包括: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劳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强等7项。实施步骤包括园区申报、分级评审、组织公示等程序。据透露,园内企业可享受市政府大企业直通车待遇,劳动保障部门可给予招调工方面的倾斜优惠政策。

  深圳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51个街道已有46个建立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组建率为90.2%,年内将达95%,社区协调组织组建率年内将达80%。

  为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深圳拟在今年新签集体合同1500家,其中关外两区各为578家;针对其他突出问题,在劳动工时、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方面亦将推动签订专项集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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