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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重新登记洗车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0:3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王侠)为了规范西安市机动车辆清洗场(站)经营活动,遏制机动车辆清洗场(站)非法占道洗车污染道路的行为,西安市市容园林局昨日发出通知,即日起开始对西安市城区范围内机动车辆清洗场(站)进行重新登记。

  据悉,机动车辆清洗场(站)的新标准为:经营必须在室内或院内;城墙以外二环以内面积应在120平方米以上,二环以外面积应达到100平方米以上;进出口、作业场地必须

硬化;选址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不影响市容环境;88条一类主干道原则上不许设置洗车场(站);每两个洗车场(站)间隔300米以上;鼓励建立大规模的场院式洗车场(站)和环保自动洗车站。

  据了解,洗车场(站)的申办程序为机动车清洗场(站)向西安市市容园林局提交有关资料后领取征求意见书,由西安市市容园林局市容处对申办场(站)的市容大环境和面积进行实地踏勘并签署意见后,即可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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