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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证券市场用公积金买国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0:59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高江虹通讯员严颖)因有媒体报道公积金增值收益渠道包括购买国债、发放贷款,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澄清说,目前公积金只可以在银行购买国债,不可以在证券市场购买国债,并透露“5倍”基数公积金制度有望7月1日起实施。

  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在国家出台《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暂行办法》前,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在证券市场购买国债。

但是,包括广州在内全国不少地方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现在都会通过银行柜台等一级市场购买国债,作为公积金的一种增值收益,原因是在银行购买国债的利息要比存款利息高些。

  对于公积金缴存新规何时实施的疑问,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新规定最快要从公积金缴存的下一年度才能开始,至于下一年度的概念,可以理解成最快从今年7月1日算起,到明年6月31日,但具体实施时间还要以公积金管理部门下达文件中注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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