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残联:真正“残疾人专用三轮”不超190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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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1:06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黄颖庄建城)“在市中心城区,真正是本市残疾人用于代步或者营运的后三轮摩托车不超过190辆!”昨天,市残联有关负责人在分析我市“后三轮”非法营运问题时认为,大量的非残疾人,特别是外来人员利用后三轮摩托车进行非法营运才是造成交通混乱的罪魁祸首。 据了解,由于下肢残疾人士行动不便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诸多原因,残疾人利 用后三轮摩托车进行营运赖以维持生计的现象在我国大中城市普遍存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市有部分残疾人开始利用后三轮摩托车营运谋生,但数量一直不多,2000年经市残联审核登记建档的有191辆。但由于这一谋生手段具有简易性与盈利性等特点,许多非残疾人,特别是外来人员趋之若骛,营运队伍日见庞大。最近一段时间,我市中心城区后三轮摩托车乱停乱放、非法上路营运现象十分突出,既扰乱了营运市场、影响市容市貌,又造成大量交通事故,危及市民安全,市民们清理取缔后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呼声越来越高。对于我市中心城区所有的后三轮摩托车是否应该“一刀切”?市残联的陈理事长认为,按照我市目前的实际情况,“一刀切”处理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取的。 陈理事长介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后三轮摩托车约有5000多辆,而其中由我市残疾人驾驶的后三轮摩托车仅有180多辆,只占极小的比例。“残疾人并不是‘后三轮’非法营运问题的制造者,而往往还是受害者。”陈理事长告诉记者,目前许多群众把“后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简称为“残疾人车非法营运”,其实是对这个问题的一种误解。 那么,如何解决“后三轮”非法营运给我市市容市貌、交通安全带来的问题呢?陈理事长认为,首先必须采取区别对待、严加管理的措施,一是对市区残疾人专用车辆进行代步、非代步的区分,对符合代步要求的,要维护他们的代步权益,如像北京等城市一样,由公安部门给残疾人专用车辆发证;二是要坚决取缔那些非残疾人利用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的行为。其次,对于残疾人利用“后三轮”进行营运的情况,要敢于面对,采取“先安置后置换,先保障后管理”的思路,在解决好残疾人的就业和生活问题的前提下,分期分批对残疾人代步车实施置换工作。 (责任编辑:李群、黄幼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