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有误 一年内可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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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1:22 信息时报 |
广州市招生办昨日下发通知,个别自学考试考生在申请办理毕业证书之前,没有对考籍数据进行认真检查,影响了毕业证书信息的准确性。因此,招生部门决定,今后每年2月26日、8月26日为证书更正期,考生可到招生部门办理更正手续。 广州市招生办昨日转发省考试中心《关于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信息更正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自学考试考生在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手续之前,考生必须对个人的基本信息( 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各科考试成绩和违纪记录等考籍数据进行确认,发现有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考籍数据的更正手续。但是,有些考生由于疏忽,没有在申请办理毕业证书之前及时对考籍数据进行认真检查并更正错误数据,影响了毕业证书信息的准确性。毕业后一年内可申请 为了妥善解决上述问题,因毕业证书信息有误需更正的考生,可在毕业证书显示的毕业时间起1年内向地级或以上市自考办(以下简称“市考办”)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受理。市考办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受理考生的申请。各市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决定每次受理考生申请的具体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广州市招生办规定广州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受理申请的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月26日,下半年为8月26日。各区(县级市)每年2月28日和8月28日向市招考办上报申请更正的材料。 60个工作日内可办妥 提出更正毕业证书信息申请时,考生须将错误的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交回市考办;公开、开放学院的毕业生还应取回学院存档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交市考办。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市考办核验考生提交的证件材料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 市考办每年9月1日和3月1日向省自考办上报申请更正的材料。省自考办在30个工作日后60个工作日内将更正后的毕业证书发放到市考办,由市考办转发给考生。已更正的毕业证书数据,省自考办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全国考办,网上数据的更正由全国考办统一处理。时报记者薛冰实习记者许绮佳通讯员戴秀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