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扯皮不可拿居民垫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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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2:15 生活报 |
刘涧南 北方的冬天是真正的冰天雪地,冬季居民供热不是小事儿。一旦停止供热,那可能就是人命关天。望奎县的供热纠纷,实际上是县政府和金都热电厂承包人之间的债务纠纷。但是它们之间的扯皮,却拿望奎县城上万居民做了垫背。 金都热电厂为了讨债,竟然停掉仅有的两台锅炉中的一台,导致上万居民挨冻。这种做法不仅欠考虑,而且是不人道的,甚至是违反规定的。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标准,供热期限内,居民居室内6时至21时的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上,其他时间不得低于16℃。连续三日以上达不到供热标准,即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金都热电厂停炉讨债,可能是无奈之中出此下策。维护合同规定的自身利益是合法的,但是在此同时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成了问题。居民可都是交了取暖费的,他们本应享受到符合标准的供暖服务。现在教育局欠款,普通居民却跟着挨冻,这无异于金都热电厂“劫持”居民向县政府讨债,大错而特错! 我们希望金都热电厂能够讨回欠款,但是决不能拿县城上万居民垫背。在仍然非常寒冷的季节,减少或停止供热是非常危险的事情。一旦管道被冰冻,将全线爆裂,损失要比区区几十万元巨大得多。所以无论为人为己,停止供热都是十分不足取的做法。再搞下去,有理也变成了无理。 县教育局欠费,不能说没有责任。为居民的利益着想,县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当尽快解决债务纠纷,让居民挨冻的问题尽早得到解决。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