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闻报道与网络语言断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2:31 新闻晚报

  3月1日,《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将正式实施,这也是本市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经批准电视电台节目可使用方言

  从3月1日起,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用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和集体活

动用语;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主持和采访用语,电影、电视剧用语,汉语文音像制品、有声电子出版物用语;本市召开或者举办的各类会议、展览、大型活动的工作用语等四种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对于一些经过批准的特殊电台电视节目,如戏曲、影视等需要使用方言的节目可以使用方言。

  ■数字、字母网语不可上报纸

  本次地方法也对网络语言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一部分符合现代汉语词汇、语法规范的新词新语,特别是信息技术方面大量的专业术语等允许使用,如版主、优盘、上传等;而相当部分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语法规范的,诸如“886”、“PK”、“MM”、“粉丝”等以数字或符号代替中文词语的网络语言,不得在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新闻报道中被使用。

  ■英文招牌需要附汉字标注

  本次地方法规定道: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招牌、告示、标志牌等需要使用外国文字的,应当用规范汉字标注。如果本市一些招牌中含有手书繁体字、异体字、英文字母的,应当配放规范汉字书写的名称牌,本市一些老字号店牌中含有繁体字,也应该附上规范的简体字牌。此外,汉语文出版物、国家机关公文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必要的注释。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的,须同时使用规范汉字标注。

  ■制订道路英译名规范目录

  针对道路名称英译方面学术分歧严重的状况,本市还将在年内成立课题组研制路名英译规范的草案。在此基础上,年内制订发布《上海市道路名称汉字、汉语拼音和英译名规范目录》。据悉,除了道路名称以外,党政机关、旅游景点的中文名称英译也将建立起规范目录。作者:□晚报 杨玉红报道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