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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电能效新国标下月起“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4:24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习慧泽)根据国家制订出台的彩电节能新标准(《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下月起,凡待机能耗高于9瓦、能效指数高于1.5的彩电,一律不能进入市场销售。

  据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协会昨天提供的最新统计,全国目前的彩电社会保有量已超出4亿台,且每年以15%的速率在递增,彩电的总能耗已占据到我国居民总电耗的10%以上,其

中一般普通电视机以往的待机能耗均在10瓦以上。国家从2002年起就着手彩电节能标准的制订和试行推广,但迄今入市在销的彩电中仍有超过10%的产品其待机能耗超过了9瓦。

  连线该项标准的具体制订部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专家告知,同比各国早已推行实施的类似市场准入门槛,9瓦的标准应该说是很低的。

  ■日本2003年即已规定彩电待机能耗小于1瓦;

  ■欧盟各国2000年便要求彩电待机能耗必须在6瓦以下,至2009年则更要求降低到3瓦以下;

  ■美国则要求2005年7月1日以后模拟和数字电视待机能耗均为1瓦以下;

  ■国际能源署倡议到2010年彩电待机能耗应降到1瓦以下。

  据悉经修订后再出台的此项彩电节能新标准,已同时设立了要求更高的第2道门限,即该标准规定,至2009年,彩电市场准入的能效要求还将从严提高,待机能耗标准限定为5瓦,能效指数定为1.0,不达标的产品一律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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