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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自愿无偿献血比例稳步增长 达到8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7:33 新华网

  

2005年自愿无偿献血比例稳步增长达到84%

  2月21日,银川市民李荣正在银川市新华街流动采血车上无偿献血。银川市连日来的日采血量不足50单位(每单位200毫升),只有日需求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宁夏中心血液总库存量已低至700单位以下,A、B、O、AB型血液首次出现全线紧缺的局面。宁夏血液中心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多种无偿献血形式紧急补充血液库存量。宁夏血液中心有关负责人告

诉记者,“现在还有不少人存在献血‘有害’的观念。其实200毫升的献血量还不到人体血液总量的十五分之一,无偿献血非但不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还对减轻心脏负担、降低血脂、保持骨髓造血功能、加强新陈代谢十分有利,并且‘一人献血终生受益’的献血制度也会让自己或家人受益。无偿献血者用自己的鲜血延续、挽救他人的生命是一件十分光荣的事情”。新华社记者李紫恒摄

  在刚刚过去的2005年里,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卫生部门的不懈努力,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广泛参与,使得全国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与2004年相比,2005年全国各地无偿献血继续稳步增长,全国无偿献占采集临床用血比例由88%上升到95%,其中自愿无偿献血比例由61%上升到84%,进步显著。

  2005年初卫生部建立的无偿献血公示制度,对推动全国各地无偿献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地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动员全社会共同推动无偿献血——这一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为无偿献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国无偿献血(含自愿和计划无偿献血)占采集临床用血比例从第三季度的96.5%上升到第四季度的96.8%,其中自愿无偿献血比例从86.1%上升到89.6%。

  

2005年自愿无偿献血比例稳步增长达到84%

  

2005年自愿无偿献血比例稳步增长达到84%

  现将2005年全年及2005年第四季度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偿献血占采集临床用血比例(按自愿无偿献血比例排序)予以公示。

  卫生部希望全社会继续积极支持我国的无偿献血事业,卫生行政部门也将继续全力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特别是发展和扩大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消灭有偿献血,保证临床献血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比较

  200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偿献血占采集临床用血比例--按自愿无偿献血比例排序

  序号

  地区

  自愿无偿献血比例

  计划无偿献血比例

  无偿献血比例

  1

  河南

  100.00%

  0.00%

  100.00%

  2

  海南

  99.81%

  0.00%

  99.81%

  3

  山东

  99.60%

  0.00%

  99.60%

  4

  山西

  99.49%

  0.07%

  99.56%

  5

  黑龙江

  98.10%

  0.43%

  98.53%

  6

  青海

  97.84%

  0.12%

  97.96%

  7

  宁夏

  96.33%

  0.00%

  96.33%

  8

  辽宁

  95.98%

  2.12%

  98.10%

  9

  浙江

  94.22%

  5.78%

  100.00%

  10

  河北

  92.98%

  7.02%

  100.00%

  11

  贵州

  92.97%

  4.99%

  97.96%

  12

  广西

  92.94%

  1.89%

  94.83%

  13

  湖南

  89.60%

  1.37%

  90.98%

  14

  福 建

  87.27%

  9.48%

  96.75%

  15

  新 疆

  87.16%

  9.48%

  96.64%

  16

  陕 西

  84.20%

  7.64%

  91.85%

  17

  吉 林

  83.86%

  8.05%

  91.91%

  18

  内蒙古

  81.79%

  14.82%

  96.61%

  19

  湖 北

  79.34%

  15.41%

  94.76%

  20

  江 苏

  76.51%

  13.61%

  90.12%

  21

  广 东

  76.42%

  19.57%

  95.99%

  22

  北 京

  75.46%

  12.95%

  88.41%

  23

  江 西

  74.87%

  9.27%

  84.14%

  24

  安 徽

  74.15%

  23.52%

  97.67%

  25

  四 川

  70.14%

  27.94%

  98.08%

  26

  甘 肃

  70.11%

  17.51%

  87.62%

  27

  云 南

  64.95%

  22.02%

  86.97%

  28

  重 庆

  64.24%

  28.49%

  92.73%

  29

  天 津

  59.43%

  28.82%

  88.25%

  30

  上 海

  58.13%

  33.44%

  91.57%

  31

  西 藏

  --

  --

  --

  

  

  84.78%

  10.78%

  95.56%

  注:1、本统计不含港、澳、台地区。

  2、本统计不足100%部分为有偿献血,其中京津沪含从外省市调血。

  3、西藏血液中心于6月14日起正式执业,目前全区的采供血统计尚未建立。

  2005年第四季度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偿献血占采集临床用血比例--按自愿无偿献血比例排序

  序号

  地区

  自愿无偿献血比例

  计划无偿献血比例

  无偿献血比例

  1

  河 南

  100.00%

  0.00%

  100.00%

  2

  山 西

  100.00%

  0.00%

  100.00%

  3

  海 南

  99.93%

  0.00%

  99.93%

  4

  山 东

  99.76%

  0.00%

  99.76%

  5

  黑龙江

  99.39%

  0.00%

  99.39%

  6

  青 海

  99.02%

  0.02%

  99.04%

  7

  河 北

  98.82%

  1.18%

  100.00%

  8

  浙 江

  97.08%

  2.92%

  100.00%

  9

  辽 宁

  97.04%

  2.60%

  99.64%

  10

  宁 夏

  96.85%

  0.00%

  96.85%

  11

  贵 州

  96.57%

  0.00%

  96.57%

  12

  湖 南

  96.35%

  0.74%

  97.10%

  13

  广 西

  93.49%

  3.05%

  96.54%

  14

  陕 西

  91.12%

  6.06%

  97.18%

  15

  福 建

  90.86%

  7.70%

  98.56%

  16

  湖 北

  89.82%

  7.61%

  97.43%

  17

  广 东

  88.07%

  8.88%

  96.95%

  18

  吉 林

  87.98%

  7.56%

  95.54%

  19

  北 京

  87.66%

  2.36%

  90.02%

  20

  新 疆

  87.34%

  9.90%

  97.25%

  21

  江 西

  85.12%

  8.49%

  93.61%

  22

  内蒙古

  83.81%

  11.87%

  95.68%

  23

  江 苏

  81.01%

  9.07%

  90.09%

  24

  四 川

  76.40%

  22.95%

  99.35%

  25

  安 徽

  76.14%

  22.80%

  98.93%

  26

  天 津

  74.30%

  15.08%

  89.38%

  27

  云 南

  70.23%

  20.63%

  90.87%

  28

  重 庆

  69.69%

  22.78%

  92.47%

  29

  甘 肃

  68.99%

  21.57%

  90.56%

  30

  上 海

  68.29%

  18.90%

  87.19%

  31

  西 藏

  --

  --

  --

  

  

  89.68%

  7.17%

  96.85%

  注:1、本统计不含港、澳、台地区。

  2、本统计不足100%部分为有偿献血,其中上海含从外省市调血。

  3、西藏血液中心于6月14日起正式执业,目前全区的采供血统计尚未建立。

  相关报道:

  “有偿”时代渐行渐远

  “无偿”献血好处多

  无偿献血的历史:

  1946年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首先提出了无偿献血原则。1948年国际红十字会组织向各国呼吁,采取无偿献血免费输血的原则。1973年在德黑兰召开的第22届国际红十字会大会指出,出于人道主义动机志愿的献血,不领取任何报酬的无偿献血,才是血液需要最安全有效的道路。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世界上很多国家都从过去的有偿献血,逐渐向义务性无偿献血过渡,最终实现了公民无偿献血。如原西德、日本、瑞士、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都先后基本实现了公民无偿义务献血。随着血液需求量的增长,各国参加献血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也在逐年提高。瑞士每年参加无偿献血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已到9.1%,日本是6%,其他国家都在4%-5%。

   献血与健康的十二个问题:

  献血前的注意事项? 献血前为什么不能大量饮水?

  有什么手续吗? 献血者体检及化验多少天内有效?

  之后怎么保养身体? 献血后如何活动或运动?

  献血有害健康吗 公民献血应遵守的规定是什么?

  哪些人暂不能献血?哪些人不能献血?

  献血者体检标准有哪些? 什么是无偿献血?

  来源:卫生部网站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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