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搭车收费”遭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2:47 江南时报

  结婚登记本是人生的一件喜事,然而南通市民游先生却高兴不起来。

  据游先生称,2005年12月13日,他和未婚妻兴冲冲地前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填表、盖章忙了1个多小时后,游先生和未婚妻顺利拿到了结婚证,在办理过程中,该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向游先生收取了52元的办证费用。对于这52元费用,游先生感到纳闷,按照国家民政部的规定,市民办理结婚证的费用只要9元钱。于是,游先生便向婚姻登

记处的工作人员询问费用问题,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向游先生收取的52元费用中,9元是结婚证的工本费,3元是身份证的复印费,另外40元是放置结婚证的盒子费用,此外,该婚姻登记处在收取费用时没有出具发票和收据。由于是喜事,当时游先生也没有对此事再追究。

  游先生告诉记者,他领到结婚证后,向民政部门打听才得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在为他办理结婚证过程中收取的52元费用存在问题,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市民办理结婚证只收取9元的工本费,再收费用属于多收费或者是变相的“搭车收费”,都是违规的行为。婚姻登记部门在收取市民的结婚证办理费用时,均要出示由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否则就涉嫌逃税。游先生说,他已就此事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部门举报。

  游先生对记者表示,52元费用,数额虽不多,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那么多市民要前往该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累计的费用也是很可观的。更重要的是,婚姻登记处作为政府民政部门的一个办事机构,不按国家规定收费,不开发票和收据,从某种程度上讲,婚姻登记处的行为影响了政府形象。

  律师观点: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议律师认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向游先生收取的52元费用,这是典型的利用结婚证搭车乱收费现象。民政部门收工本费是应该的,但是民政部门没有规定办理结婚证,市民要交纳购买结婚证盒子费用,该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在游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游先生花40元购买了盒子,这样是不对的。

  昨日,记者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部门获悉,物价部门已对此事做出了处理,勒令该婚姻登记处退还游先生交纳的40元盒子费用,并将对该婚姻登记处做相应的处罚。

  本报记者肖军见习记者徐麟实习记者何菡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25日第七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