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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起征点也要报信息(税官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2:47 江南时报

  自2006年元月1日执行新的个税政策,在这近两个月的实际征管中,仍有不少扣缴义务人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未达纳税标准也要报信息仍存在误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同时,《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

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不难看出,扣缴义务人不但要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而且还要办理未达标准信息申报。

  另外,该《办法》对纳税人的违规行为也进行了明确,即同样适用《税收征管法》规定。即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及个人基础信息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严重的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对此,税务机关提醒广大纳税人,个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应以税法规定申报,否则受损失的还是自己。戴红军胡蓉欧阳文桂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25日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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