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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被杀 父母收凶手做义子(媒体聚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2:47 江南时报

  一瓶矿泉水在合川市龙市中学引发了一场学生纠纷,其中一名同学拔刀刺死同学。两个家庭由此成了冤家。

  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肇事学生在去年11月25日被合川市法院一审判刑4年。此案上诉到市一中院后,该院在昨日专程到合川市法院二审宣判,肇事学生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被判处3年徒刑、缓刑3年。肇事学生家长还为此赔偿了4万元钱。

  按说,故事到此该结束了。但是,肇事学生还将到死者的家里,向死去的同学父母磕头拜认干爹、干妈。昨天下午,死者父亲表示:“死去的已经死了,他们应该让活着的好好的活。只要不毁了孩子的一生就行了”。

  赶回家儿子就已死了

  昨日下午,记者驱车来到合川市龙市镇青岩村吴刚的家。吴刚翻出了儿子小康留下的数量不多、值得留念的纪念物。翻着儿子从出世到死亡前的照片,吴忍不住哭了。他称,去年6月23日晚上23时许,在江北区南桥寺做石工的他突然接到外侄儿的电话:“小康出事了,你赶快回来一趟。”随后,他立即给班主任李老师打电话询问,李老师告之“小康失血过多,尽快回来”。他于当晚近10时接到李老师的电话,赶到医院时,听到很多围观群众在说“死了一个”,当时他心都凉了。

  后来司法机关查清了小康的死因。是同学小河在事发当晚第一节晚自习后,在学校小卖部买了一瓶矿泉水,同学小明便去抢,两人为此产生了矛盾。小河、小明两人便相约晚自习下课后操场上见。当晚21时许,二人如约来到操场。而小明还喊了小康在内的几个同学帮忙扎场子。在抓扯打斗中,小河拔出随身携带的不锈钢水果刀反击,黑暗中刺伤了小康颈部。因颈动脉被刺断引发小康失血性休克死亡。

  家长撮合冤家变亲家

  2月16日,市一中院前往调解此案的民事赔偿部分。

  小康舅舅杨通海称,学校还在调解成功的当天办了顿招待。席间,小河的舅舅冲着小康父母说:“今天肖法官、律师都在场,有个事看你们同不同意,小河(释放)出来了认你们当干爹干妈,跪在你们面前认个错,你们看可不可以?”妹妹、妹夫当时就答应了。

  记者问吴刚是否愿认这门亲,吴说:“对我们农村来说,稀饭还是招呼得起。”吴称,他现在40岁,再要个孩子也很难。农村做庄稼要靠劳动力,希望这个干儿能在他们以后需要的时候帮他们一把。他们还是把他当自己的亲儿子看待,现在正是读书的好光阴,应该好好读书。

  提起认亲的理由,吴刚说:“死去的已经死了,他们应该让活着的好好的活。只要不毁了孩子的一生就行了。”据重庆晚报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25日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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