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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403乡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2:47 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沈思新思基)昨天,记者从江苏省司法厅获悉,江苏已有1403乡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占乡镇(街道)数的95%,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006人。矫正对象无脱、漏管,仅发生9例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为0.058%,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开始显现。

  据介绍,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

《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江苏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参与试点的六个省(市)之一。2003年10月,江苏省开始部署实施试点工作,并选择在南京、苏州、连云港3市的6个县(市、区)24个乡镇(街道)开展先期试点。2005年2月2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扩大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江苏全省,从而使江苏成为全国第一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面推开的省份。截至12月底,全省1403个乡镇(街道)已经开展试点工作,占乡镇(街道)数的95%,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006人。矫正对象无脱、漏管,仅发生9例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为0.058%,全省社区矫正组织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得到了司法部、省委领导以及国外同行的充分肯定。

  目前,全省组建了一支由社区民警、司法所人员为主体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18000多名,与矫正对象结对帮教率达到100%。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面向社会招聘了一批社会工作者,作为社区矫正专业力量有效补充。已建立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2000多个,职业技能培训中心153个,过渡性就业基地86个。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25日第二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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