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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鄱时评:岂能“读得懂就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2:51 大江网-江西日报

  如今,各式各样的报刊可谓琳琅满目,然而文字质量却是参差不齐,有的甚至“不堪入目”。日前,随意翻阅一份小报,谁料这一读,竟然发现了不少错误,不仅别字和病句频现于文中,就连标题也接二连三遭遇别字“劫难”。

  何以如此?原因可能与部分报刊从业者的“读得懂就行”之观点有关。在一些报刊的采编部门,当稿件和报刊被人揪出文字差错时,便常可听到“文字表述因人而异,不必强

求一致,只要读者读得懂就行”之类的辩辞。

  对此,稍加推敲,就可发现这是在偷换概念、强词夺理。的确,即使对同一新闻,不同的记者写稿,其文字表述也肯定不尽相同。但是,这绝非意味可以不按规范胡乱使用文字。在现实中,“读得懂就行”之类的观点危害甚大。比如,倘若某报连着在标题上将“感天动地”写成“感天恸地”,将“廿岁”写成“廿十岁”,将“毒贩”写成“毒犯”这样的错误,对于读者来说,确实不难猜出其意。不过,诸如此类的错误频出,对肚里稍有些墨水者而言,就会认为这张报纸质量太差,从而将严重影响其声誉;对正在扫盲者而言,他可能以为这就是规范用法,以后照葫芦画瓢跟着去用,这岂不是害人非浅?

  “读得懂就行”之类的观点,既然危害如此之大,为何在一些报刊从业者中还有市场?那是因为这既可糊弄那些不明就里的读者,又可替自己的浅薄无知或不负责任的态度遮羞。稍加剖析,便不难发现持此观点者头脑中存有两大误区:首先是态度有误。有的人仅将记者、编辑职业视为谋生的“饭碗”,缺乏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在采编工作中漫不经心、敷衍塞责,写稿粗制滥造,编稿马马虎虎,如有差错就拿“读得懂就行”作为挡箭牌。其次是夜郎自大。有的人本来文字功底就不扎实,却又自我感觉甚佳,平时懒得学习,故而出了错误也不自觉,若是别人向其指出,便以“读得懂就行”来搪塞。

  记得,一位老报人说过,办报者对采编工作要精益求精,要使报纸上的文字达到教科书的标准。此话甚是在理。

  从某种意义上说,报刊就是教科书,因为其重要社会功能之一就是“传授知识、普及教育”。那么,什么是教科书标准?不外乎两点,一是传授的知识必须正确,二是使用的文字必须规范。故而,记者写稿,编辑编稿,都必须字斟句酌,力求文字精准无误。诚然,祖国的语言文字博大精深,要全部准确掌握确实不易,然而只要我们的记者、编辑能以“教科书标准”对待自己的工作,不会的就学,不懂的就查,不知的就问,经过这样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磨砺,定然可以使自己的文字水平不断得以提升,也必定可以使我们的报刊不断减少乃至杜绝错误,逐步达到教科书的文字标准。

  “读得懂就行”与“教科书标准”,是对待报刊文字质量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作为记者、编辑务必摈弃前者、弘扬后者,以对读者、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以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自觉性维护祖国语言文字的纯洁性,从而无愧于记者、编辑之名。否则,就难免成为传媒界的“二混子”,被读者戳脊梁,被人们当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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