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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展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3:43 山西日报

  ●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不得擅自突破最高限价

  ●严格执行“一费制”和“三限”政策

  本报讯(记者郭丹 实习生郭慧婷) 2月20日,全省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已全面铺开。检查的范围是2005年1月1日以来化肥生产、经销企业(包括进口经销企业)和个人等经营者执行化肥价格政策的情况,所有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在化肥生产企业出厂环节,重点检查不执行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提高化肥出厂最高限价;销售实行送货制,未按照实际支付的运杂费,采取向用户多收运杂费的形式变相提高出厂最高限价;未提供服务而向用户收取各种服务费等,变相提高出厂最高限价;采取一货多票的形式,按规定的出厂价格结算,另向购买方补收价款,或少给化肥数量的形式变相提高出厂最高限价;采取应由厂方承担的价内费用转嫁给用户;提前执行调价时间,不执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等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在化肥经营企业流通环节,重点检查不执行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进口化肥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港口交货价;违反有关规定,在同城同级进行销售并加价;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涉农收费检查的重点则是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执行情况;农村殡葬,农民建房和村委会收费;农民进城务工费;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业科技推广、排捞、牲畜防疫等服务收费;防治禽流感过程中的收费;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收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单位的服务收费;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等。

  据悉,物价部门的这次检查将在4月底结束,化肥价格检查则要持续到5月20日。(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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