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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新增两项加分规定 本科录取7月底前结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9:11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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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日前出台《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与去年相比,今年的高考加分条件变化较大,在国际奥赛中获奖者等6类考生可获加分投档,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加10分投档的规定取消。

  在原先的加分项目外,依据今年的规定,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最多也可在高考总分中加20分录取。这两个加分条件是去年的规定所没有的。

  另外,去年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档”,今年新规把范围扩大到所有的退役士兵。另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投档。不过,去年“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的规定取消。

  规定还新增了几类优先录取的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报考高等学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教育部表示,今年各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于7月10日至15日开始,本科录取应在7月31日之前结束,高职(专科)录取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去年教育部并没有对本科录取的具体时间作出明确规定。

  宗合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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