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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王威:公企老总收入为何"犹抱琵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9:50 东方网

  23日召开的上海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六次(扩大)会议上传出消息,随着厂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到2006年年底,上海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收入公开率有望达到75%以上。(2月25日《新京报》)

  正确处理好企业的收入分配问题,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才能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其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但由于出资人不到位,企业普遍存在负责人薪酬自定的

现象,缺乏必要的规范。“中航油”事件曝光后,公众对“总裁”陈久霖高达2350万元人民币的年薪倍感惊谔与意外。事实上,一些公企负责人的收入是职工的数十倍乃至上百倍的情形也并非少见。有资料显示,这几年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负责人收入与职工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透露,国有企业管理层年薪将设最高额限制,初步定为不超过员工平均工资的14倍。这个最高额14倍是怎么来的,人们不得而知,但遏制国企管理层收入继续攀升的意向再清楚不过。

  当然,公企负责人薪酬与其贡献应该成正比。优秀的企业家是一种稀缺的经营管理人才,在市场经济下,越是稀缺的人才、天才,越要支付较高的价格,因此企业家的高收人中包含着一份“天才租金”。企业家的收入超过社会一般人的工薪收人,从而获得“天才租金”、有较高的月薪或年薪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公有企业关乎公众利益,少数人“近水楼台”恶意圈酬,将国家和公众利益单位化、个人化,其危害必然是掏空公司净利润,最终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任由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扩大,不仅严重影响经济效率,也会导致社会不稳定。有鉴于此,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曾多次要求,企业负责人薪酬要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主动接受职工的监督。但长期以来,公有企业单位领导干部似乎“耻于言利”,其收入就成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问题,普通职工及公众只有“雾里看花”的份儿。因此,上海七成以上公有企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收入于今年年底“有望公开”,无疑算得上朝正确的方向迈进了一步。不过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仍有“近三成”领导干部收入不公开,未免给人以“犹抱琵琶半遮面”之感;如果“总裁”之类的关键人物也位列暂不公开的“近三成”之中,“收入公开”、“厂务公开”的意义与效果也就大打折扣了。

  找出一个既能满足公企领导干部的合理要求,又与他们的实际贡献相匹配的薪酬管理办法,就必须摆正职工主人翁的位置,真正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作用。所以,公企“老总”们的收入绝对不该是什么“隐私”;向职工公开的,也不该是一笔“半遮半掩”的糊涂账。


作者: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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