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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敲响商业贿赂的丧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9:54 东方网

  国务院24日在京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说,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温家宝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2月24日新华网)

  中纪委部署专项工作,工商总局动员社会举报,商务部建立商业信用联合管理机制,检察机关启用行贿犯罪黑名单,现行法律进行有针对性修改……如果说此前这一系列举措

传递给我们的是反商业贿赂风暴正在紧锣密鼓地排兵布阵的信息,那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无疑就是吹响了围歼商业贿赂的号角。

  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从收受竞标方红包到拿回扣,从巧立名目以“广告费”、“润笔费”、“咨询费、”顾问费“、”赞助费“……给付现金,到提供汽车、家用电器、装修房屋以及境外旅游、出国考察、资助进修……大大小小的商业贿赂充斥着社会角落。商业贿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

  尤发人深省的是,当医疗行业的“美国德普事件”、银行业的“张恩照事件”、IT业的“朗讯风波”、旅游业的“香港谢瑞麟父子回扣事件”……这一幕幕商业贿赂丑闻被曝光之时,在我国商业界,却不仅没有将此当成警钟,相反更多的倒是对这种行为的辩解,认为商业贿赂是中国经济领域的“潜规则”,甚至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不管这种辩解是自欺还是欺人,不争的事实是商业贿赂的愈演愈烈。

  然而不管是自欺还是欺人的辩解,当然还有商业贿赂本身,现在都已难以为继——商业贿赂的丧钟已经敲响了。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公务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因此治理商业贿赂,必须严肃查处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对涉及公务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要依法惩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沉舟侧畔千帆过,我们有理由期待,反商业贿赂风暴冲刷掉的是污泥浊水,留下的是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


作者: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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